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 --第二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、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下列服务,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,应当依法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,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,不得提供服务:(四)提供信息、软件发布服务,或者提供即时通讯、网络交易、网络游戏、网络直播发布、广告推广服务。需要另外签电子合同,否则不出售!!!
特此声明:本店出售的源码,请各位勿使用于非法用途。产生的法律纠纷以及刑事案件,本店不负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!
软件的基本功能:
1.聊天:单聊,群聊,)。
2.发消息:语音,图片,视频,文字,表情,表情包,戳一戳,名片。
3.自定义消息:发红包,转账。
4.聊天记录:清空聊天记录,群管理,一键复制新群,加群二维码控制是否可加。
5.朋友圈:文字,图片,视频,语音。
6.可以自定义添加H5链接,底部中间按钮也可以添加,发现页面也可以添加,二者互不影响。
7.我的钱包:后台可以充值,用户充值,提现等。
8.创建群:可任意创建群,群成员数量不受限制,好友数量不受限。
9.群功能:设置群二维码,群公告,昵称,头像,群共享文件,顶置聊天,消息免打扰,屏蔽群信息,指定某人单独禁言,全体禁言,举报,群管理,查找聊天记录,消息过期销毁,清空聊天记录等。
10.群管理:群主管理权转让,指定管理员,显示已读人数,群邀请确认,群组减员设置,允许显示群成员,允许普通成员私聊,允许普通成员上传文件等。
11.群管理毁:群主和管理可以设置禁止抢红包的人。
12.群聊天:文字,语音,收藏,照片,小视频,推送名片,消息通知,发送位置,引用回复,转发,复制,删除,,发红包,@提示,@全体成员,消息逐条转发。
13.好友聊天:文字,语音,音视频通话,收藏,照片,小视频,发送位置,撤回,复制,删除,收藏,撤回,,发红包,转账。
14.会员登录 短信登录。
15.账号设置:修改密码 ,隐私设置,安全设置。
16.用户管理:登录时间,登陆IP,更换头像,更换名称,设置密码,批量生成用户。
17.后台功能:查看聊天记录,二人聊天记录,查看群组聊天记录,查看单人所有聊天记录,一键清除客户端所有聊天内容。
18.后台管理:数据总览,系统配置,客户端配置,服务端配置,用户管理,角色管理,群组管理,单聊管理,红包管理,系统账单管理等管理功能。
1、自动:在上方保障服务中标有自动发货的商品,拍下后,将会自动收到来自卖家的商品获取(下载)链接;
2、手动:未标有自动发货的的商品,拍下后,卖家会收到邮件、短信提醒,也可通过QQ或订单中的电话联系对方。
1、源码默认交易周期:自动发货商品为1天,手动发货商品为3天,买家有1次额外延长3天交易周期的权利;
2、若上述交易周期双方依然无法完成交易,任意一方可发起追加周期(1~60天)的请求,对方同意即可延长。
1、描述:源码描述(含标题)与实际源码不一致的(例:描述PHP实际为ASP、描述的功能实际缺少、版本不符等);
2、演示:有演示站时,与实际源码小于95%一致的(但描述中有"不保证完全一样、有变化的可能性"类似显著声明的除外);
3、发货:手动发货源码,在卖家未发货前,已申请退款的;
4、安装:免费提供安装服务的源码但卖家不履行的;
5、收费:额外收取其他费用的(但描述中有显著声明或双方交易前有商定的除外);
6、其他:如质量方面的硬性常规问题等。
注:经核实符合上述任一,均支持退款,但卖家予以积极解决问题则除外。
1、互站会对双方交易的过程及交易商品的快照进行永久存档,以确保交易的真实、有效、安全!
2、互站无法对如“永久包更新”、“永久技术支持”等类似交易之后的商家承诺做担保,请买家自行鉴别;
3、在源码同时有网站演示与图片演示,且站演与图演不一致时,默认按图演作为纠纷评判依据(特别声明或有商定除外);
4、在没有"无任何正当退款依据"的前提下,商品写有"一旦售出,概不支持退款"等类似的声明,视为无效声明;
5、在未拍下前,双方在QQ上所商定的交易内容,亦可成为纠纷评判依据(商定与描述冲突时,商定为准);
6、因聊天记录可作为纠纷评判依据,故双方联系时,只与对方在互站上所留的QQ、手机号沟通,以防对方不承认自我承诺。
7、虽然交易产生纠纷的几率很小,但一定要保留如聊天记录、手机短信等这样的重要信息,以防产生纠纷时便于互站介入快速处理。
1、互站作为第三方中介平台,依据交易合同(商品描述、交易前商定的内容)来保障交易的安全及买卖双方的权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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